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统战部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预决算

南海区委统战部(区外事侨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5-02-23 09:25:00   发布单位:统战部_Admin



区委统战部(区外事侨务局)概况

一、区委统战部(区外事侨务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区统战、民族宗教事务、外事、侨务、侨联、港澳事务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党的各项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侨联、港澳事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落实;及时了解掌握全区统一战线各个方面的思想动态,负责统一战线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华侨、港澳台同胞、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

(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引导民主党派围绕党和国家以及我区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贯彻落实检查党外知识分子政策;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物并推荐给人大、政协进行政治安排;与组织部门配合,考察选配党外干部担任政府及其部门的领导职务。

(三)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指导区工商业联合会和各商会、协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开展各项会务活动,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助手作用,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培养一支拥护党的领导,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队伍。

(四)负责与港、澳、台、侨的民间联络交往,开展港澳台及海外统战工作,发挥政协港澳台委员,海外联谊会港澳台华侨理事、顾问的作用,推动本区与港、澳、台、侨的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交流合作;处理涉台事务,宣传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促进两岸交流交往及经贸合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台资保护法》,依法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协助台资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去台人员、台属、台商及台湾有关人士的工作。

(五)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负责对民族宗教事务的行政管理,引导宗教团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支持宗教团体、宗教人士开展有益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做好城镇散居少数民族工作。

(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外事、侨务、侨联、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和反映全区外事、侨务、侨联、港澳工作的重大问题,掌握全区外事、侨务、侨联、港澳动态,拟订全区外事、侨务、侨联、港澳工作的规章制度,研究制订全区外事、侨务、侨联、港澳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接待访问我区的外国政府、议会、政党等官方代表团、友好人士、工商界领袖以及其他重要外宾;协调外国驻华机构和使领馆往来事宜,协调外国记者事宜;协调处理我区重大涉外事件及我区在境外公民、机构的领事保护工作;负责本区国外友好城市交往工作,开展民间对外友好交往活动;负责南海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日常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区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护照(通行证)和签证(签注)工作;承办因公临时出访及多次往返港澳公务证件申请;办理本区企事业单位申请外国人来华的签证通知函。

(九)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承办人大、政协相关议案和提案,做好侨务信访投诉等工作。

(十)积极参政议政,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区人大、政协侨界代表的推荐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涉侨宣传、涉侨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涉侨经济和科技合作等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开展对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接待,开展涉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往来的联络接待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海外对台工作。

(十二)负责归侨、难侨扶贫救济工作,负责侨房政策落实工作,办理归侨、侨眷身份确认及华侨房屋确认、侨胞建房用地证明,办理华侨、港澳同胞遗体入粤安葬证明,指导各镇街及各基层侨联会建设,承担世界南海联谊总会日常会务工作,负责华侨华人及新生代联络工作,承办海外华裔青年夏(冬)令营。

(十三)协调和管理我区与香港、澳门官方往来有关事务,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我区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配合和协助中央驻港澳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佛山市2014年机构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保留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区委统战部),区外事侨务局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港澳台工作办公室牌子。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区外事侨务局)是区主管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宗教、工商联、外事、侨务、侨联、港澳事务等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委统战部(区外事侨务局)预算单位

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区委统战部(区外事侨务局)预算单位2015年收支总预算 4062.57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062.57 万元;本年支出 4062.57 万元。

二、201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统战部(区外事侨务局)预算单位2015年收入预算 4062.57   万元,按资金来源分类,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3925.75 万元;财政结转项目 136.82 万元。

三、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统战部(区外事侨务局)预算单位2015年度支出预算  4062.57   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90.12万元;教育支出 239.0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万元。

(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1、支出预算规模变化情况。南海区委统战部(区外事侨务局)预算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4062.5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 1553.45   万元,项目支出安排 2509.12万元。

2、支出预算结构及具体安排情况。2015年部门预算中,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 83.45%万元;教育支出占 5.8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6.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占2.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占1.92%万元。

(2)    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 396.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166 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 194.6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5.8 万元。

2015年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批次为 80 批,共安排出国(境)人数为: 232

2015年预算安排汽车购置数为: 0 辆,目前本部门汽车保有量为 3 辆。

    根据佛山市2014年机构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保留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区委统战部),区外事侨务局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港澳台工作办公室牌子。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区外事侨务局)是区主管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宗教、工商联、外事、侨务、侨联、港澳事务等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由于2015年机构设置与2014年机构设置不一样,因此2015年的数据与2014年的数据无法比较。

南海区委统战部(区外事侨务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区委统战部(区外事侨务局)含区委统战部、工商联、外事侨务局共 3 个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9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出国(境)费支出 166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 194.6  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对外开展合作与交流、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及接受工作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5.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由于2015年机构设置与2014年机构设置不一样,因此2015年的数据与2014年的数据无法比较。

 

打印网页】【关闭窗口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统战部

主办单位:中共佛山南海区委统战部  粤ICP备09102853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502000306号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七号 电话:0757-86326864 传真:0757-86285124 邮编:52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