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立法会27日审议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标志着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涉及的本地立法工作全面完成。这是香港去疴治乱、正本清源、重新出发的又一法律成果和制度进步,“爱国者治港”原则从制度机制上得以全面贯彻、体现和落实,风雨过后的“东方之珠”正迎来新的发展阶段,香港“一国两制”实践由此掀开历史新篇章。
新通过的条例将中央修改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总体安排进一步具体化、清晰化,涵盖8项主体法例和24项附属法例。除了落实国家层面规定的新选制的基本原则、核心要素和主要内容,在本地立法中,条例还对原有选制作出多项优化安排,及时回应香港民意关切,体现了新选制的与时俱进和包容精神,并将有效杜绝干扰选举的不当行为,保障选举公信力和公平公正。
中央“决定+修法”与特区“本地立法”共同完成选制修订,充分彰显了中央全面管治权和特区高度自治权的有机结合。从法理上看,选举制度属于政治制度范畴,本质上属于中央事权。中央自上而下进行修法是理所应当,而特区进行本地立法与之全面准确有效对接则是责无旁贷。在中央完成有关修法工作后,香港特区政府迅速向特区立法会提交有关本地选举法律修订案,特区立法会在一个多月时间里高质高效地审议有关法案,爱国爱港政团社团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发声支持和建言献策,让有关法案更加完备,在立法会以高票顺利获得通过。
香港特区政府、立法会以及社会各界严格按照全国人大有关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修订,全力以赴、齐心协力顺利及时地完成了本地立法的历史使命,与国家立法一道,成功在香港确立一整套有利于“爱国者治港”、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新的民主选举制度,展现出不折不扣履行宪制责任、坚决维护宪制秩序的勇气与担当,不负国家所托、社会所期、民众所盼。
这一顺畅专业的立法进程也展现出特区行政与立法机关相向而行、良性互动的新气象,同时也充分证明没有乱港势力在立法会内恶意阻挠破坏,特区行政与立法关系可重回既监督又合作的宪制正轨,香港的民主质量和治理效能会大幅提升。可以预期,在新选举制度下,行政与立法沟通更加顺畅,行政主导体制运行更加顺利。
制度的生命在于实施,准确执行、有效运作新选举制度是香港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特区政府要不断推进对新选举制度的宣介工作,不断增强各持份者对新选举制度的认知认同,紧锣密鼓地展开选举筹备工作,依法组织和进行选举、严格规管选举过程、坚决打击扰乱破坏选举的各种违法活动;社会各界也要主动了解新选制、积极参与实践新选制,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选当选、依法展开竞选活动,共同确保接下来的选举委员会选举、立法会选举、行政长官选举顺利有序进行,将“爱国者治港”原则落到实处,保证特区政权机关顺利换届、政治体制有效运作、社会大局持续向好。
近年来香港发生了“修例风波”以及一系列政治社会乱象,“一国两制”事业一度面临严峻挑战。面对危局,中央果断出手稳控香港局势、主导香港政制发展,特区积极配合、有效对接。实施香港国安法、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建立公职人员宣誓效忠制度等系列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共同确定了“爱国者治港”新秩序,这是符合国家和香港根本利益的民主制度进步。
在这一新秩序下,“爱国爱港”成为全部治港者所必须具备和遵守的政治理念、品格操守和行为准则。这一新秩序也为香港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提升竞争力筑牢了政治根基,使香港有了解决经济民生领域深层次问题、实现重新出发的条件和底气。可以预见,未来香港的政治生态、社会面貌、经济前景、民生建设必将焕然一新。
随着“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香港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璀璨的未来。国家“十四五”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已为香港擘画了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宏图,香港要珍惜机遇、把握机遇、善用机遇,齐心协力,奋发有为,让市民大众享受到优质民主带来的实在利益,让社会各界分享到民族复兴的红利与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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