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统战部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民族宗教

南海区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6-06-22 16:08:29   发布单位:统战部_Admin

  6月16日,在组织南海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工作培训班人员参观交流中山珠海学校民族团结工作后,南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区教育局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区民宗局副局长叶汉辉就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工作提出六点意见。一是创建工作应把握一个总原则,就是不是要在创建工作中突出少数民族学生,更不是给少数民族学生超常的待遇,而是通过宣传、学习、互动等增进了解,加深情感,将学生培养为民族知识、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员,具体要求:首先创建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要有机结合,关键是在各项工作中注入民族元素,总结时突出民族元素;其次宣传少数民族基本知识和特色与本校实际情况相结合,要清楚本校哪些少数民族的学生较多,要了解该民族的基本知识和特色,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具有针对性。再次宣传少数民族的风俗与宣传本地的风俗相结合,让汉族学生了解少数民族,也让少数民族学生了解汉族文化风俗;最后文体活动中要注重注入民族元素内容,积极发动少数民族学生在文体活动中表演本民族特色的才艺。二是创建工作应该点面结合,在整个学校铺开的同时,抓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班为重点,让重点班更具特色和代表性。三是注重创建工作中文字、照片等资料的整理收集,材料要突出民族特色和元素。四是结合实际开展暖心的情感活动,除了理性的宣传知识外,需要开展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情感交流活动,关心慰问有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的家庭。五是区镇两级民宗、教育部门在创建工程中要加强指导,对创建中各个学校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引。六是区镇两级教育部门要更加注重和支持创建工作,尤其是加大经费支持。

  各学校代表纷纷表示,通过此次交流,学习到了很多先进民族团结工作理念和做法,收获很大,回到各自学校将对少数民族学生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以日常教学、宣传、文体活动等为突破口开展学校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部分有条件的学校还考虑编制民族文化教材。

座谈会现场

打印网页】【关闭窗口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统战部

主办单位:中共佛山南海区委统战部  粤ICP备09102853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502000306号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七号 电话:0757-86326864 传真:0757-86285124 邮编:52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