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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指标力争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发布时间:2016-08-09 14:39:04   发布单位:统战部_Admin



来源:同心网

南方日报讯 (记者/肖文舸 通讯员/岳晶欣)日前召开的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强调,要巩固提升民营经济发展优势。要培育一批广东本土大型骨干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壮大;要抓住分化阶段这一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机遇期,支持更多本土企业加快成为细分领域的冠军;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激发全民创新创业活力。

民营经济在我省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已经成为决定我省经济走向的重要因素。据省经信委介绍,截至2015年末,全省民营经济单位数756.78万户,比2010年末增长72.5%,居全国第一。今年上半年,民营经济继续领先发展,全省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完成工业增加值6832.13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提高到48.0%,同比增长13.8%;民间投资8591.07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63.1%,同比增长19.6%。

接下来,我省将继续多措并举,从融资、准入、平台、服务等全方位支持民营经济大发展,目标是3年内民营大型骨干企业超过100家、2020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56%,民营经济各项指标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加快培育细分领域冠军   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全会强调,要巩固提升民营经济发展优势,就要支持更多本土企业加快成为细分领域的冠军,加快成为百亿级千亿级大型骨干企业,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产业支撑。

据介绍,我省着力支持发展大型民营骨干企业。截至2015年底,我省大型民营骨干企业达80家,较2012年增加40家。全省主营业务收入最大的50家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有13家,较2011年增加了7家。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对首次入评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的民营企业,以及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的民营企业,省财政将分别给予奖励,继续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同时,还支持个转企小升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允许保留原字号和行业特点;对转型后办理土地使用权更名和房屋、设备等所有权更名时,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变的,免收交易手续费。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将支持其研发行业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对其研发及中试阶段科研费用给予一定补助,加快培育细分领域的冠军。

另外,还支持民营企业升级改造,继续落实我省《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应用工业机器人,对符合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条件的给予一定比例补助。

年底建成中小微企    信用和融资对接平台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地以民营经济或中小企业为主题出台的政策文件总共65份。就在上个月,我省出台实施《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继近年来出台《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等多项政策文件后,力推民营经济发展。

其中,我省将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机制,着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继续落实我省《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的18条举措,确保今年底前建成全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基本覆盖全省各地级以上市。

同时,还支持民营企业在广州、深圳前海、广东金融高新区等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和转板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融资。鼓励发展科技股权众筹。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完善创业创新培育服务

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激发全民创新创业活力。我省还着力解决准入限制、项目审批等制度性障碍,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在进一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方面,我省落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据介绍,通过严格执行我省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投资负面清单外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承诺准入和告知性备案管理。同时,严禁擅自设置市场准入门槛,对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中核准准入、投资承诺准入类项目,不得以制定规范性文件、印发会议纪要、公布歧视性招标公告等任何形式设置或提高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

另外,为支持民营企业内部创业创新,我省还将支持企业孵化器建设,重点孵化相关领域上下游企业或促进企业内部孵化。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创业投资资金,重点投向孵化器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还将完善创业创新培育服务,实施省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军工单位开展研发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带科研项目和成果创办企业,给予保留基本待遇。

在加快创业创新方面,我省对小微企业首件发明专利授权的申请费、代理费给予全额补贴,对年授权发明专利达10件以上、增长率超过30%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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