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从2023年6月8日至7月28日,对区委统战部开展巡察监督。根据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重点了解区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非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一、联系箱设置地点:区委统战部一楼大门左侧。
二、接待群众来访地点:区委统战部接访室。
三、通信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一路3号区委巡察办转区委第四巡察组收,邮政编码528200。
四、联系电话:18988613705,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网上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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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第四巡察组
2023年6月8日
主办单位:中共佛山南海区委统战部  粤ICP备09102853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502000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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